7月12日,蔡山镇的高某某因“跟踪、盯梢”阻碍交警、联合治超执法,被黄梅县公安局依法执行拘留10日。
在庆祝“七·一”建党100周年之际,为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按照省市县要求,县交警大队和县联合治超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S332省道、105国道进行巡查,重点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巡查中,高某某驾驶鄂JSS138小车一直尾随盯梢执法警车,并将执法警车巡查路线及方位通风报信给货车司机,以此帮助超载货车逃避联合执法人员的检查,并从中获利。经过布控,高某某在濯港十里红绿灯处被执法人员查获。
后期,县联合治超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打击力度,对于盯梢、尾随、放哨等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将从重打击,绝不姑息。希望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和盯梢违法人员悬崖勒马,合法合规进行运载,为营造我县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