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7日上午,被告人赵国清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罪一案在黄梅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派6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涉案的16名被告人及18名辩护人到庭参与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开始,被告人赵国清在黄梅县城及周边地区以月利率5%至15%不等向他人高利放贷,从中牟取暴利。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赵国清先后网罗被告人王正雄、张志勇等15名社会闲散人员,为其管理账目,发放和催收高利贷,对不能如期偿还的借款人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逼债,赵国清被称为“码王”、“赵阎王”,逐渐形成了以赵国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人数众多,犯罪集团结构稳定,共有涉恶犯罪人员16人,赵国清为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008至2018年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向多人高利放贷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获利,赵国清本人直接指挥、参与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王正雄、张志勇等15人在赵国清的直接指挥和授意下,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7起,涉及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罪名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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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恶势力集团通过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对多名被害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敢报案、举报、控告,严重破坏了黄梅镇及周边经济、社会秩序,当地群众心里恐慌,安全感下降,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生活秩序影响。
为高质高效、安全快速的审理此案,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严峻态势下,市县两级扫黑办高度重视,从人员安排、制定“五个方案”、庭前会议、核酸检测、消毒消杀、就餐等全盘考虑,调警110余人执勤,真正做到全环节、全流程部署到面、保障到位、服务到点。黄梅县扫黑办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统筹安排庭审前准备工作,为精准审理本案打牢坚实组织基础。黄冈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告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就案件管辖、人员回避、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等程序性事项,2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协调指定了辩护律师,既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又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详细的调查,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按照法庭流程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程序合法。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检察院及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来源: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