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黄梅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次评比情况通报

黄梅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次评比

情况通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小池滨江新区,黄梅经济开发区,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8月8日,全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会召开以来,县直各单位、城区14个社区网格和全县16个乡镇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次评比工作方案,8月14日至8月15日,由县生态办牵头,组织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从县生态办、黄梅镇以及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运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抽调的专业干部,组成3个评比工作专班,分别对城区98家县直一级单位(其中: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庭院的共计70家)、城区14社区网格和全县16个乡镇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评比。    评比采取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要求,根据各自侧重点逐项进行打分。其中:县直一级单位主要评比“门前四包”、“庭院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城区14个社区网格主要评比社区网格运作情况、背街小巷环境治理、主次干道“门前四包”和“庭院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虑到工作刚启动,类似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评比,评比路段和庭院由各社区网格提供;乡镇评比主要以“五清两改一建”为重点,采取乡镇分管领导现场抓阄抽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实行村民小组全覆盖检查。现将黄梅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次评比情况通报如下:一、城区社区网格14个

二、县直一级单位:共计98家,其中70家独立办公场所和庭院、28家合院办公。本次主要评比独立办公场所和庭院的单位。(一)优秀等次36个。分别是:卫健局、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城管执法局、退伍军人事务局、县政府办、工行、一中、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财政局、湖北银行、党校、审计局、供排水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寿、信访局、中银富登、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教育局、建行、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和湖泊局、县残联、新华书店、住房公积金、档案局、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民政局、城发集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二)良好等次21个。分别是: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税务局、太财保、人民医院、中行、气象局、科技经信局、人大办、政协办、人行、供销社、住建局、邮政公司、中石化、人保、交通运输局、农发行、公安局、农商行、人寿保险、检察院。(三)一般等次13个。分别是: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人武部、武农商、法院、理工中专、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工业联合会、烟草局、农行、移动公司、中华财保。

三、乡镇孔垄镇、96.12; 大河镇、95.25; 小池镇、94.86;新开镇、94.56; 柳林乡、94.19; 五祖镇、94.18;黄梅镇、94.18; 刘佐乡、94.06; 苦竹乡、94;下新镇、93.75; 停前镇、93.56; 蔡山镇、93.5;独山镇、93.25;杉木乡、92.86;分路镇、87.94;濯港镇、87.53。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评比工作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给予: 1、东禅社区网格、周岭社区网格、沙岭社区网格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8000元、5000元(牵头单位和社区各奖励一半);城西社区网格、蔡枫树社区网格、城乡社区网格各罚人民币5000元、3000元、2000元(牵头单位和社区各罚一半);2、卫健局、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8000元、5000元;中华财保、移动公司、农行各罚人民币5000元、3000元、2000元;3、孔垄镇、大河镇、小池镇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30000元、20000元;濯港镇、分路镇、杉木乡各罚人民币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鼓干劲;排位靠后的单位迎难而上、奋起直追,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文明美丽宜居黄梅作出新的贡献。

黄梅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7日